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在发生矛盾纠纷后、提起诉讼前,针对一些小额诉讼案件或案情简单的案件,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接受专门调解机构调解从而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诉讼机制,其最大的优点是程序简捷、不产生任何涉诉费用。在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院坚持把诉前调解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三零”单位创建中,紧密结合审判实际,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教育整顿的成效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到定纷止争的本职工作中。
“没想到我一个外地人,十几年前的旧账还能要回来”
说这话的是河北省河涧市卧佛堂镇孙村的农民工甄书凯。2012年3月,甄书凯经人介绍为浑源县下韩乡臧经庄村的杨永军垒砖窑,期间杨拖欠甄7000元工钱几经催要一直未付。今年4月初,甄书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走进了调解工作室,拿着欠条请求法院为其讨回拖欠的工资。调解人员详细询问了具体情况后,一方面立即联系当事人杨永军,另一方面劝其回家等待消息不用再来回跑路、以后调解时可以通过手机实现网上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辛勤努力,前后仅用4天时间就将追回的7000元工资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汇到了甄书凯的账户上,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法院帮我去了最大的心病,真的感谢你们”
郝温州是驼峰乡中堡村支部书记。2018年他带领村民承揽了辽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乡施工的农村四好公路部分路面硬化及水渠挡墙工程,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为15.5804万元,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但龙建公司在支付了6万元工程款后,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剩余尾款。由于连续几年拿不到工钱,村民们隔三差五地去他家里上门讨债,逢年过节更是将他堵在院里不让出来,无奈之下老郝将龙建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接到立案庭推送的相关信息后,调解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了网上调解,并向龙建公司讲解释明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的违约成本和信用惩戒等不利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劝导,龙建公司主动将剩余的9.5804万元尾款支付给了郝温州。
教育整顿以来,全院共开展诉前调解76案,调解成功62案,成功率达82%,主动履行率达100%。诉前调解既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省时省钱、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又进一步增强了多元解纷的实效性,达到了矛盾纠纷了结、化解群众心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