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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见实效 当庭调解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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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永春  发布时间:2015-10-30 17:17: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在开展“审判工作3+1竞赛活动”中,不仅注重规范审判人员的庭审言行、庭审程序、驾驭庭审能力,还要看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我院审判人员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调解艺术也有了长足发展,当庭调解率不断上升。

     助理审判员侯英同志独任审理的白翠香与周玉录离婚纠纷一案,经庭审调查,双方共同生活三十多年,生育两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只因近几年给子女看孩子分居,夫妻之间产生隔阂,妻子白翠香一起之下提起离婚诉讼,经过审判人员当庭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双方互谅互让,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民二庭副庭长高太丰同志独任审理的孙福霞与刘红军离婚一案,经庭审调查,夫妻双方共同生活近十年时间,生育一个女儿,现9岁,随被告共同生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两年前夫妻分居生活,庭审中双方一致认为没有和好余地,同意离婚,只因子女抚养各执一词,在女儿抚养权问题上互不相让,谁也想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后在审判员高太丰同志释明关于子女的法律规定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女儿由被告刘红军抚养,原告当庭一次性履行了抚养费给付义务,调解离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浑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