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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张耀仁一行来我院督查“两个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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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浑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9-17 11:28:44 打印 字号: | |
  2015年9月15日,由山西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张耀仁带队的省委政法委督查组,对我院贯彻执行新《刑诉法》16项配套制度、《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山西省高院和山西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以及今年以来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听、问、看、查”的方式,对以上四个内容的具体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张怡红院长就如何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作了总体汇报。督查组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全院紧紧围绕四个方面的制度规定,按部署、按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贯彻执行上到位,扎实推进了刑事审判、轻刑快办和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全体干警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审判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希望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规钜意识、创新意识,继续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把每一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

    张怡红院长表示一定要不负期望,履职尽责,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推动审判工作再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市委政委法副书记卫安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姚军参加了督查。
责任编辑:浑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