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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奋进中的浑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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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0-14 17:18:33 打印 字号: | |

浑源县人民法院地处五岳之一的北岳恒山脚下,辖区人口36万,系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一审级的十一个县区基层法院之一。现址兴建于2005年,座落于城区迎宾大街,建筑面积1558平方米,占地面积6.2亩。其中审判法庭面积280平方米。


县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为审判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并决定国家赔偿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其它由县人民法院承办的的工作。


全院共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书记员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共有派出基层法庭5个,分别为东坊城法庭、大磁窑法庭、蔡村法庭、千佛岭法庭、裴村法庭(待建)


目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2人,实有干警48人。其中干部41人(法官29人),事业编工勤人员7人。全院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干警45人,占干警总数的93%,其中具备法律专业的干警29人,占干警总数的60%。全院共有党员干警40人,占干警总数的83%。共有临时聘用人员35人,其中保安公司4人。


现有班子成员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


近年来,全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 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2011年以来,全院多次被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并荣获审判绩效优秀奖,院支部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多个庭室和个人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



 

 

 

 

 
责任编辑:浑源县人民法院